我校2012年大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方案 | ||
(2012-06-20) | |
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建团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充分发挥社会实践作为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重要途径的优势,进一步引导广大青年学生为“十二五”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贡献,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服务全省基层建设年活动,根据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学联相关通知精神,经与我校保定涞水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充分沟通,报校党委批准,校团委决定组建2012年大学生志愿者暑期赴保定涞水“关爱农民工子女服务团”、“医疗卫生服务团”和“文化宣传服务团”。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纪念建团90周年和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为契机,以引导和帮助学生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为目标,坚持“按需设项、据项组团、双向受益”的原则,根据我校社会实践基地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需求,组织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深入到基层,开展各种形式和内容的实践服务活动。
二、活动主题
高举团旗跟党走 青春奉献在基层
三、活动地点
保定市涞水县大龙门村和北龙门村
四、实践内容
1.教育教学实习与支教:根据我校各专业开设的实际情况,结合当地基础教育的实际特点,立足小学低年级学生和学龄前儿童的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通过英语教学、手工制作、美术教育、舞蹈、音乐等教学活动激发双方学生的学习兴趣,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开拓学生视野,寓教育于活动之中,使学生专业学习与社会实践相结合,专业优势与基础教育相结合。
2.与河北省人民医院联合开展医疗卫生服务。由我校校医和省医院联合组成医疗卫生服务团,根据当地群众年龄及身体状况,开展免费义诊和卫生宣传讲解活动,提高当地群众对于常见病的自我防范和治疗,针对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多发病进行诊疗。
3.社会调查研究:结合当地农村的经济发展状况以及农民的思想状况,探究新农村建设的途径、方式、方法;针对留守儿童的年龄结构与受教育程度,探究留守儿童与监护人的心理健康教育亟需关注与解决的问题。
4.大学生科学发展观宣讲服务团。通过组织读书,举办图片展览、主题座谈会、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着力宣传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要战略思想,宣传党和政府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城乡发展采取的一系列支农惠农的重大政策,帮助基层干部群众学习和理解党的创新理论,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帮助村民了解科学的农业知识,帮助留守家庭掌握正确的育儿知识,帮助群众提高健康生活的水平,真真正正的做些实事,使社会实践的大学生和基层人民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营造推动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社会的浓厚氛围。
五、组队方式与选拔培训
(一)组队方式:
1.组队原则
面向学校全体在籍普通高职高专学生,公开选拔,择优录用。
2.选拔人数
赴保定涞水支教服务团30人。
3.选拔条件
身体健康,政治素质好,积极上进,无不良记录;知识面广,思维敏捷,语言表达流畅;具有音乐、美术、舞蹈特长,或英语成绩优秀;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和奉献精神。
(二)选拔与培训
1.个人申请与辅导员推荐相结合,填写申请表(申请表附后);
2.报名时间截止到6月21日上午11:30;
3.团组织择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2012年6月21日下午2:30—5:30 地点:南校区教学楼103教室);
4.培训(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六、社会实践时间安排
2012年7月2日—7月8日
七、经费来源
实践活动经费由学校和个人(或团队)共同出资的方式筹集。
校团委提供往返车费,同时按每人每天40元的标准资助活动经费,个人按每人每天5元的标准出资,鼓励实践团队寻求社会支持筹集经费。
八、总结
社会实践结束后,小分队需向校团委提交社会实践总结报告;每个队员需提交社会实践调查报告。要求:观点鲜明,立意准确,论述有据;结论具有可借鉴性。字数不少于3000字,于9月5日前上报校团委打印及电子文样。
57365-08-9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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